30多年前的“包產到戶”讓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十幾億國人因此填飽了肚子,為經濟的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但30多年后的今天,農村的土地產權還是沒有明晰化,土地集體所有“包產到戶”的模式已經成了社會進一步發展的絆腳石。
讓土地不再成為束縛農民的枷鎖
農村土地私有化改革,將土地的集體所有制改為農民的個人所有制,實現農民的“耕者有其田”,這是很多人期待多年的改革,但到今天依然沒有實質性的突破。為什么這么難?當然是有很多人反對,反對的理由不外乎兩點:一是避免中國歷史上一再上演的土地兼并,避免產生大量的流民,維護社會的穩定;二是土地可以給農民和農民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讓他們的生活不至于破產。
這兩點考慮有沒有道理?如果我國一直是農業國家,永遠是前現代社會,這種考慮是很正確的。但現在的我國已經是工業化國家,正在積極進行現代化社會建設,這種思維就是十分的落后,不合時宜了。
我國的工業化需要大量的農民脫離農業進入城市,成為產業工人,這是我國實現現代化的必經之路。改革開放30多年,將2億多農民變成農民工,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世界上所有的發達社會都是這么走過來的,任何人都不能逆歷史潮流而動。我國也是這樣。但與世界其他國家不同的是,我國的農民變成了農民工,而不是真正的工人,這是為什么?
這要從我國獨特的制度說起。在其他國家,土地的產權是清晰的,可以自由買賣;同時人民也有遷徙的自由,他們可以自由的選擇生活在城市還是農村。但在我國,土地產權不清晰,農民無法將自己的土地出售轉讓;還有國人沒有遷徙自由,城鄉二元結構將農民束縛在農村,進入城市工作也無法享有市民的待遇。所以在其他國家,農民可以順利的轉化為市民,享有市民待遇;但在我國,農民只能變成農民工。
因為戶籍制度的限制,并且農民工有土地托底,政府可以以此為借口不考慮農民工的福利待遇,將他們擋在社會保障制度之外——反正農民有地種,餓不死。30年來,政府就是這么做的,這極大的損害了農民工的權益。農民希望的是脫離農村,成為真正的工人、市民,與城里人享有同樣的社會保障。所以用土地來作為農民工保障的做法是十分落后的思維,它只會阻礙社會的進步。還好,近些年政府在構建覆蓋所有人口的社會保障網,農民工離開土地也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有可能在未來成為現實。
再有隨著城市化的加速推進,大部分農民離開土地進入城市是歷史的必然。在這種情況下,精耕細作的小農經濟必然要退出歷史的舞臺,像美國一樣發展大規模的農場經濟必然成為農業未來發展的方向。既然如此,農村土地的兼并就是順應發展潮流的自然選擇,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說,在現階段實現農村土地的私有化改革是正當其時,對農民真正的融入城市,變成市民是十分有利的。農村土地私有化改革后,農民工可以將自己的生活重心轉到城市,不用再在農村進行浪費性的投入,好好的想著成為城里人。在城市的生活穩定后,他們可以將自己在農村的土地、房屋出售或出租,來補貼他們在城里的生活,盡快在城市扎根。這既有利于農業的規?;洜I,也有利于城市化的穩步推進。
當然單靠土地私有化不能保障農民變成市民后的生活,它還需要戶籍制度的改革,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社會改革的配合。好在,十三五規劃已經在社會改革方面具體謀劃,在不久的將來,農村土地私有化,數億農民工變成市民或許可以夢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