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項目初審上報有關事項的
通 知
各鎮辦交易分中心:
市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已經正式運行,現將項目初審上報的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1、項目初審手續要齊全完備,信息錄入要規范、仔細,上傳附件請按照附件上傳目錄規定的內容上傳齊全。
2、鎮辦分中心應及時關注交易信息網的有關通知公告和本鎮辦上報的項目的成交情況,成交公示日期結束后,請及時督促受讓方與村委簽訂合同。
土地流轉合同使用市經管站統一印制的規范合同。
農村林權和農村實物資產合同請使用農村產權交易信息網“資料下載”欄目下的合同文本,該合同文本未能對交易雙方的有關事項進行充分約定的,交易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補充合同或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后應持交款收據和簽訂的合同及時到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辦理交易鑒證書,并辦理報名方報名押金的退還手續。
4、村委在項目宣傳時應在村務公開欄張貼轉出項目公示,注明報名人報名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本人名下的銀行存折或卡。
5、各鎮辦分中心在進行有關項目的初審和項目錄入時應向項目轉出方進行以上內容的宣傳講解。
6、分中心初審受理的紙質材料應在項目發布的周五之前報送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以便歸檔整理。
膠州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2014-10-11